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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奈曼旗人民政府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公告

    2017-05-18 18:10 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华图教育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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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现有奈曼旗人民政府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公告,请有意向的人员注意查看。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聘奈曼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建立公众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09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关于印发《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39号),经旗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人员构成

      本次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在本旗范围内选聘,聘用名额不少于100名

      二、义务监督员的选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无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义务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监督区域的范围,向发证的政府法制机构反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二)向发证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选聘流程

      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经调查、审核后确定拟聘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聘任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聘任期满未续聘的,自行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六、报名方式

      个人自荐人员请登录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奈曼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至旗政府法制办(党政综合楼715室)。

      联 系 人:庄冬冬 宝宏亮

      联系电话:4224061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31日

      2017年5月16日

      本文链接:http://xingan.huatu.com/2017/0518/1516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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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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