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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2021-06-29 11:40 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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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总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内人社办发〔2021〕60号)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内容,现将我单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021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青少年生态园区南侧)新校区立德楼C座205和206教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证明材料。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中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以及本人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7、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及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复审。

      8、招聘岗位要求中有本科专业要求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简章》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471-6604043)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形式

      面试方式: 管理人员1、管理人员3(高校毕业生)、管理人员4(高校毕业生)、管理人员5(高校毕业生)、辅导员8、党务秘书9(高校毕业生)、党务秘书10、党务秘书11(项目人员)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管理人员6、管理人员7(高校毕业生)、专任教师13、专任教师18、专任教师20、专任教师21、专任教师27、专任教师28、专任教师29岗位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专任教师12、专任教师14(高校毕业生)、专任教师15(高校毕业生)、专任教师16(高校毕业生)、专任教师17、专任教师19(高校毕业生)、专任教师22(高校毕业生)、专任教师24、专任教师25、专任教师26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试讲题目及面试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统一公布。

      (二)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要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告。《面试通知书》于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发给考生。

      (三)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面试通知书》以及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面试。

      2、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制服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防疫要求

      1、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场地时请出示电子健康码。

      2、发布公告之日起,建议考生及家人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

      3、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下)、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体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五、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471-660404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六、未尽事宜按《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附件: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点击查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8日

      本文链接:http://xingan.huatu.com/2021/0629/1739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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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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