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20内蒙古财经大学招聘25人简章(4)
2020-06-13 13:11 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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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和聘用
(一)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拟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新录用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结束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等,报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办理审批手续。
(八)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拟聘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我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三)本方案由内蒙古财经大学人才工作与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1-5300171(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
0471-6601168 6600198 6601158 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本简章由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0年6月13日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联考公告汇总
本文链接:http://xingan.huatu.com/2020/0613/1655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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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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