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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招79人公告

    2018-11-08 18:52 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未知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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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是阿拉尔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辖区面积55.63平方公里,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底,2012年8月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成功创建了兵团循环经济示范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基地、“两化融合示范区”、兵团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目前,围绕一师阿拉尔市打造“五城”(精细石油化工城、纺织服装产业城、绿色食品加工城、大学科技转化城、旅游休闲养老城),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精细石油化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开发区现有企业272家,其中规上企业达41家,浙江洁丽雅、燕京啤酒、四川美丰、青松建化、新农开发、新野纺织、山东金鲁、安徽华茂、台湾飞龙等上市公司、知名品牌企业入驻开发区。

     

    为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人员结构,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1月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条件

    (一)招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原则。

    4.坚持向急需紧缺岗位倾斜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4.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 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点击获取》。《职位表点击获取》中“4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7.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点击获取》。此次招考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及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发布招考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发布招考简章时间:2018年11月5日。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9日。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11月21日、22日10:00—18:00。

    4.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6.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1月28日—11月30日10:00—18:00。

    7.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11月29日、30日10:00—18:00。

    8.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9.体检时间:2018年12月2日-12月3日。

    10.考察时间:2018年12月4日—12月7日。

    (二)具体要求

    1.发布招考简章信息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通过第一师阿拉尔市政务网(www.ale.gov.cn)、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及其他事项通知也在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2.报名

    凡符合招考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1寸电子照片),到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进行报名,并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点击获取》。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⑴年龄计算时间:各职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⑵报名地点: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东199号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塔里木大学南门对面)一楼、三楼,联系电话:0997-4688321,0997-4686637 。

    ⑶报名费和考试费:此次报名、考试不收费。

    3.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原则上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同时,部分内容结合一师阿拉尔市和开发区相关知识。均为汉语试卷,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相关政策

    每个职位招考计划人数与职位的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1:2比例报考者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由开发区研究确定是否开考。若因达不到报考比例而招聘岗位被取消,该岗位报考者可申请岗位改报。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6.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原则上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进行审核。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面试对象的确定:按拟录用人员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急需紧缺岗位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开发区研究确定。

    2.注意事项

    考生在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0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计算出总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该岗位可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考号、姓名、性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监督人及监督电话情况等。

    (八)聘任

    公示无异议,被确定录用的人员,由开发区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聘任人员试用期满,由开发区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监督与回避

    开发区纪工委对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已被聘任的,取消其聘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发区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采取绩效薪酬制,公开招聘人员绩效薪酬标准按照聘任岗位职级确定,实际收入按开发区绩效考核办法确定。

    (三)聘任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

    本《简章》由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97—4688321,0997-4686637

    监督电话: 0997—4688979

      本文链接:http://xingan.huatu.com/2018/1108/1553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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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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